在栽培过程中,徐某某将“毒死蜱”农药喷洒在韭菜上,经检测超越农药最大残留量。12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我国裁判文书网得悉,近来,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某某犯出产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
▲材料图片 图据图虫构思
据悉,毒死蜱是一种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30日,陈某某注册一家蔬菜栽培园栽培蔬菜,并与其妻子徐某某一起办理。2021年10月下旬,陈某某从月望乡街上购买“氯氰·毒死蜱”农药;11月,徐某某将2瓶“氯氰·毒死蜱”兑水后喷洒在栽培的韭菜地里;12月10日,曲靖市马龙区农业乡村局执法人员在该栽培园中现场抄获“氯氰·毒死蜱”农药19瓶。2022年3月15日,该局对其作出没收“氯氰·毒死蜱”农药19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分。
2023年7月的一天,徐某某购买了2瓶“毒死蜱”农药并兑水喷洒在栽培的韭菜上。当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农业乡村局执法人员对该栽培园栽培的韭菜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测,经检测,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毒死蜱”超越农药最大残留量(规范要求≤0.02mg/kg、查验成果为0.13mg/kg)。同年11月22日,曲靖市马龙区农业乡村局对该栽培园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分。
2024年5月31日,马龙区农业乡村局将违法头绪移交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6月12日,经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差人大队民警电话告诉后,徐某某自动到案。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徐某某在食用农产品栽培过程中,运用有毒、有害的禁用农药,其行为已构成出产有毒、有害食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建立。徐某某自动到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现实,系自首,能够从轻处分;徐某某在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情绪较好,自愿认罪认罚,能够依法从宽处理。辩解人的辩解定见与审理查明的现实和法律规定相符,依法予以采用。
12月9日,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出产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修改 张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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